聖經地理專文

聖地去來為何?

呂榮輝 教授

前言:

隨著國家經濟之成長,國人平均收入的提高,以及休閒、度假風氣之增長,旅遊對國人而言,已漸漸成為生活中固定的一部分。每日從桃園、高雄兩個主要國際機場出入的國人,何止成千上萬!不少與中華民國沒有邦交的國家,相繼在台灣設立文化經濟辦事處,甚至入境前不必事先辦理簽證,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爭取那些到海外購物聞名的台灣遊客。

國人外出旅遊的目的地,從美國、東南亞及中東都有。最近十年來,國人到中東、以色列的旅客,也有逐漸增加的趨勢。目前,到以色列的遊客,大多數以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到「聖地」去「朝聖」為主。然而近幾年,也逐漸有非基督徒及非天主教徒,單純以旅遊為目的的旅客參加。

聖地、巴勒斯坦、以色列地:

「聖地」一詞,在中文的《聖經》中,也出現過幾次。例如<以西結書>45章的第1及第4兩節都有。但第一節的「聖地」,英文版的聖經譯為a sacred district (NIV)a (an) holy portion of the land (NAS/KJV);第4節的第一個「聖地」,英文版的聖經譯為The (a) holy portion of the land (KJV Amplified,及NAS)。至於第4節的第二個「聖地」,英文的聖經多數譯為holy place。這些的「聖地」,都與到 聖地旅遊的「聖地」意義不同。

近代史上之「聖地」(The Holy Land)一詞,源出於史密斯氏(George Adam Smith)在1894年出版、已成古典著作The Historical Geography of The Holy Land(《聖地的歷史地理》)。這是近代最先把地理跟聖經史事連在一起研究的一部書。當時,西方人稱這個地區為Palestine(巴勒斯坦),但Smith卻稱這地區為Holy Land(聖地)。

Smith之所以用Holy Land兩字,可能是引用 <撒迦利亞書>2:12的說法(這也是全部聖經中,唯一使用Holy Land這兩字的地方)。先知撒迦利亞之所以稱這地方為 聖地,可能是因為這地是耶和華的財產。基督徒(包括Smith)之所以稱這地為聖地,可能是因為耶穌曾經在這塊地上生活過。祂周遊四方行善事,在這塊地上受害並且從死裡復活。

這塊從約但河以西到地中海濱的土地,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原為迦南人之地(the Land of the Canaanites)。至於約但河以東的地區,當時被稱為基列地(the land of Gilead)。與以色列人出埃及大約同時(甚或更早,參出13:17),有一批 海上之民the Sea People)也進入迦南地,他們被稱為非利士人(the Philistine);聖經多次稱他們勢力範圍之地為非利士人之地(見撒上6:1,番2:5the Land of the Philistine)。希臘的史地學者Herodotus把這一塊位於敘利亞以南的地區譯為Παλιστινη(英譯為Palestine),因此這「非利士人的地」,從希臘、羅馬時期起直到現代,就被稱為「巴勒斯坦」;住在當地的百姓,也自稱為「巴勒斯坦人」(中文也有音譯為巴力斯坦或巴力斯汀等)。現在由於他們使用的語言是阿拉伯話,所以又自稱為「巴力斯坦阿拉伯人」或簡稱自己為「阿拉伯」人。

主曆70年耶路撒冷和聖殿被毀,猶太人被趕離耶城;之後主曆135年,住在這應許之地(The Promised Land)的猶太人,全部被趕離而分散到世界各地,成為沒有「應許之地」的「選民」(The chosen people without the promised land)。直到十八世紀末開始有復國的動作。但是更積極的的動作,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他們才開始有計劃地遷回來在Eretz Israelthe Land of Israel,即「以色列地」)居住。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當時原橫跨中東、小亞細亞(即現在的土耳其)及東南歐的鄂圖曼帝國,因敗仗而瓦解。大英帝國受國聯之托,掌管巴勒斯坦,他們在191711月發表一個 伯福宣言Balfour Declaration)。這宣言公告世界說:「大英帝國對猶太人要在巴勒斯坦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的家園深表贊同。」接著而起的,就是回歸故土的錫安運動The Zionist Movement),以及積極推行的 復國行動。

一九四八年五月十四日那天,在巴勒斯坦這塊土地上,出現了一個猶太人的國家,稱為以色列國(The State Of Israel)。但住在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也期望成立屬於他們自己的巴勒斯坦國,不過至今仍在掙扎之中。由於國際政治的因素,在這個原稱為迦南的地方,不能單稱為以色列地,亦不能單稱為巴勒斯坦(Palestine)地,所以在正式的國際場合中,它常被稱為Palestine-IsraelIsrael-Palestine,至於那一個名應在先、那一個在後,又是另一個問題!

現在住在這地區的人,可分為猶太人和阿拉伯人。絕大多數的猶太人都住在以色列國以內(少數住在所謂的 西岸地區內)。但住在以色列境內的,也有不少阿拉伯人成為以色列的公民。住在本地區的阿拉伯人,絕大多數都信奉回教,但也有信奉基督教的。至於猶太人,大多數都是以不同等級的虔誠度而信奉猶太教。不過近年來,也逐漸有少數的猶太人,接納約書亞(即耶穌)為彌賽亞,歸依基督的信仰。

住在本地區以外的基督徒,常在潛意識中誤以為聖地就是以色列國,或以色列國即聖地。其實,Smith一書所指的聖地,包括巴勒斯坦的全部,今天的以色列國僅是巴勒斯坦的一部份。英國接受託管巴勒斯坦的時期,曾把這個地區分為「內約旦」(Cis-Jordan)及「外約旦」(Trans-Jordan)。所謂內、外約旦,是以約但河為區分;約但河以西為內約旦;約但河以東,人口匯集的部份為外約旦,亦即今日「哈什曼約旦王國」(Hashemite Kingdom of Jordan)的西部。

聖地範圍:

所謂「聖地」,應指巴勒斯坦全地,包括以色列國,迦薩地區,西岸地區(the West Bank Territories),以及約旦王國西部約在「黑架鐵路」(Heja Railroad)、或現代的 旱漠公路Desert Highway)以西地區。後者約為當年以色列民進入迦南之前所經由的地方。

今天一些旅行社,在出團遊聖地時,常把埃及也包括在「聖地旅遊團」的旅遊點之中。但確切地說,埃及不是「聖地」的一部份;但埃及的確·是孕育猶太民族的搖籃:它與整個猶太民族的成長及發展,有很密切的關係,因此全部聖經提到埃及之處很多。因此埃及的確是聖經地區、或聖經地域的一部分。個人認為包括埃及的旅行團,不應該稱為「聖地」旅遊,而應稱為「聖經地域」(The Bible Lands)旅遊;這是對一般觀光性的旅遊而說的。至於那些為著要更了解聖經及聖經地區的情況而去的,可以稱為「聖經地區旅習」(Study Tour of The Bible Land)。

其實,聖經地域(或地區)所包括的範圍更廣:東起波斯灣頭、西至亞平寧半島(即義大利國所在的半島),北從巴爾幹南部,南達非洲北岸。就國家而論,除了以色列、巴勒斯坦(尚未正式立國)、約旦和埃及而外,還有希臘、馬其頓、土耳其和義大利。其他國家包括黎巴嫩、敘利亞(古代的亞蘭)、伊拉克(古代的亞述和巴比倫)、伊朗(古代的波斯和瑪代),非洲的埃及、衣索比亞(與埃提亞伯)等地,都跟聖經有關,所以這些國或地區,都可以(或,都應該)包括在 聖經地域(或地區)之內。

聖地來去為何?

今天到聖地去的,以天主教徒及基督徒為主,其中又不少人是去「朝聖」,他們把到耶路撒冷就像回教徒到麥加去一樣, 當作是一生的心願。只是到耶路撒冷的,並沒有像回教徒,到過麥加以後那樣:就有一個「哈知」(Haji)的頭銜。雖然近年有些旅行社,也會頒給「到過耶路撒冷的證書」,但一般的朝聖客,是抱著「走耶穌走過的路」(walk where Jesus walked),或是抱著要「踏著耶穌的足蹤走」(walk in the foot-steps of Jesus)的心態而去聖地。也有人抱著類似的心態到土耳其去「追蹤保羅腳蹤」(In the foot-steps of St. Paul)。

另外有一些人,是以「我到過聖地」而自豪。有一位老姐妹,前後參加過國內、外聖地旅行團不下十次。她常很自豪的說:我到過聖地多少、多少次。但她至今尚分不清楚上帝叫誰上尼波山,也不知道上帝叫他上尼波山去做什麼。

還有人到過聖地一次,回來就著書立說。目前有一部書,把當地的Bedouin(逐水草而居的「遊牧人」),描述為 「性情凶悍」的貝都因人。另一部書,以警告人的口吻說,以色列的自來水壞的不可以喝,一定要買礦泉水,「因為 這是導遊告訴我(該作者)的」。更糟的是另外一本書,竟然把<雅歌書>中的迦密山(七章五節),與大富戶拿八在迦密剪羊毛的事(撒上25:2-3)混不清的連在一起講。奉勸讀者應抱著 盡信書不如無書的態度來閱讀這些書。

另外一些人,是為了更認識聖地,以幫助自己更明白,欣賞聖經而到聖地去。他們不是去 旅遊而是去 旅習。因為一般的人讀聖經,可能對聖經中的史事很熟悉,但是對於扮演這些史事的舞台之 卻模糊不清。

譬如說,從路加福音二章1-7節,我們知道約瑟帶箸身孕已重的馬利亞,從「加利利的拿撒勒城上猶太去,到了大衛的城、名叫伯利恆」去報名上冊。他們在那裡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裡。但是拿撒勒在哪裡?這個伯利恆在什麼地方? 為甚麼聖經要特別提起:「上猶太去、到大衛的城名叫伯利恆」呢?一般聖經讀者卻是一點概念都沒有。我稱這種人為Atopian,意思就是沒有地的概念的人

既然連拿撒勒及伯利恆在哪裡都不知道,何談知道兩地相距有多遠,在路上要走多久!到聖地旅習過的人,就應該知道在拿撒勒附近還另有一個伯利恆,位於下加利利的山地,東邊離加利利海約32公里,離迦拿約15公里,往南越過耶斯列谷(Emek Yizre'el)到多坍(約瑟被賣的地方)約26公里。至於 猶太的伯利恆則在猶太山地(太2:1),位於耶路撒冷以南,這兩地相距僅8公里。為甚麼要說 猶太的伯利恆呢(路2:4)?因為在拿撒勒西北偏西的地方, 還另外有一個 伯利恆

從拿撒勒到猶太的伯利恆相去約160公里。一般人在平地步行每小時約5公里,一個人從拿撒勒不停地走到伯利恆,約需走上三十幾個小時。身孕已重的馬利亞,一個小時恐怕走不到5公里,一天可能走不了六小時。這樣,她不管是自己步行,或是騎騾或騎驢,也要走上五、六天。再說,這個路程,除了一小段平地而外,全是在山區蜿蜒,其跋涉之苦與艱難的程度,常被我們在讀經時所忽視掉。

既然是「旅習」,那麼到聖地去能學習到什麼呢?撒母耳記上記載一段歷史說:非利士人招聚他們的軍旅,要來跟以色列人爭戰。他們聚集在屬猶大的梭哥,安營在梭哥和亞西加中間的以弗大憫。掃羅和以色列人也聚集,在以拉谷安營,擺列隊伍、要與非利士人打仗。非利士人站在這邊山上,以色列人站在那邊山上;當中有谷。從非利士營中出來一個討戰的人,名叫歌利亞。那非利士人早晚都出來站著[罵戰],「如此四十日」(撒上171-4a, 16)。

當時,非利士人有比以色列人更好的軍備,並且早已使用戰車。問題是:為什麼非利士人不由歌利亞帶頭,戰車、步兵隨後,一蜂湧過來速戰速決?反而要歌利亞早晚都出來罵戰,並且一連罵了四十日? 聖地旅習者,如果到過以拉谷實地考察過,就不難發現以拉谷是個寬廣的谷地,這種谷地希伯來文讀作Emek。而分隔兩軍的谷,是個狹小,陡峻的小谿谷,希伯來文讀作Gai。後者即使在今天,仍然是個兩岸比較陡峻,深廣都不大的小谷。這谷對非利士戰車的功能非常不利,難以超越,使得非利士人不敢冒這個風險,只好由歌利亞天天出來罵陣,挑釁說:「可以從你們中間挑選一人,使他到我這裡來。」歌利亞誇大的話,果然使掃羅和以色列人驚惶、極其害怕

事實上,非利士人也犯了戰略上的錯誤。如果歌利亞只率領步兵,涉過兩軍之間的Gai而逼近以色列的陣營,以色列也許早已四散逃竄了!但非利士人卻在戰略上、因谿谷的不利於行車,而採用罵戰的方式;並且一罵就罵了四十日,而且是早、晚都出來罵,罵到有一天,當大衛奉父命帶食物到戰地來犒賞跟隨掃羅一同在戰場的三位兄長時,就被大衛用那谿谷(gai)中的卵石、甩出後像「導彈」(guided missile)那樣的被上帝導引去打中了全身貫甲戴著頭盔的哥利亞的前額,他就「仆倒、面伏於地」(撒上17:49) ,再被大衛用歌利亞自己的刀「殺死」,並且「割了他的頭」(撒上17:51)

所以,「聖地旅習」讓我們藉由實地考察,進一步地瞭解聖經中所發生史事的地理及歷史背景,讓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腦海中有一幅清晰的景像來幫助我們理解其中的涵意。當然,其最終的目的,就是藉由我們對聖經的深入瞭解,使我們更加領悟上帝將獨生兒子賜給我們的意義,而使我們更加地愛主。

文章來源:呂榮輝/張百路 編著,《2015年聖地旅習手冊以色列》,頁2-6[2019428日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