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地理概論
聖光聖經地理 Bible Geography
Food in the Holy Land
呂榮輝
聖光神學院
中國人說:「民以食為天」,吃是人類的天性。人體是靠著食物來成長,並維持健康。閩南人說:「吃飯皇帝大」,意思是說人在吃飯的時候,甚至皇帝的命令,都得等到他吃完以後才執行。
關於迦南美地的食物,摩西對以色列百姓說:「那地有小麥、大麥、葡萄樹、無花果樹、石榴樹、橄欖樹和蜜」(申8:8)。這些是以色列百姓日常所吃的食物,稱為猶太人的「七糧」(Seven species)。次經的Ecclesiasticus中,提到「世人保全生命的東西,最要緊的就是水、火、鐵、鹽,和佳美的麥粉、牛奶、蜂蜜、葡萄汁、油,與衣服等物」(39:26)。
【註】Ecclesiasticus,是舊約「次經」(Apocrypha)的一卷。內在證據指出本書的作者是Joshua ben Sira. Sira(或Sirach)是耶路撒冷的Eleazar的兒子(Sirach 50:27)。中文一般譯Ecclessiaticus為《便西拉的的智慧書》,因為有人稱這書為The Wisdom of Jesus ben Sirah,希伯來的ben,是兒子,所以這卷書的全名,應該是《西拉兒子耶穌的智慧書》。為避免混亂,有人譯Jesus(與Joshua同)為耶數,稱之為《耶數的智慧書》;學者丘恩處譯為《傳道經》,以別於Ecclesiastes的《傳道書》。
人類所賴以維生的食物,上帝早在創造人類以前,就已經為他們預備好了。尤其是菜蔬與果子,這些,上帝對被造的人類說:「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1:29)。詩人稱頌耶和華說:「祂使草生長,給六畜喫;使菜蔬發長,供給人用;使人從地裏能得食物」(詩104:14)。
在伊甸樂園時代,人類似乎不必炊膳,就可以過日子,他們也不必耕作就可飽腹。直到他們違背上帝的命令犯罪,被趕出樂園時,地也因人的緣故受咒詛,而長出荊棘和蒺藜來,於是人必須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喫的。那時候,他們仍然是「素食」,吃田間的菜蔬(創3:17, 18),但可能已經懂得使用火,因為第二代的亞伯,以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為供物獻給耶和華(創4:4)。
當方舟造好以後,在還沒進入方舟以前,上帝又吩咐挪亞「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他們的食物」(創6:21)。為著一家八口以及每對活物,預備一年又十一天的食物,這必定是一件繁重的大事。猜想他們(人類)所吃的,仍然是蔬菜之類;至於他們是否炊爨,則不可而知。但確定可以知道的是,他們還沒有吃肉,因為要直等到出方舟以後,上帝才對他們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創9:3)。在方舟裡,可能有佐食用的酒,因為挪亞或許慣於飲酒,所以進方舟時,可能也帶著葡萄子。出方舟以後因栽種葡萄釀酒,結果有一天竟因喝醉而糊塗起來(創9:20-21)。
方舟中可能有蛋可吃,包括鷄蛋、鴨蛋、鵝蛋、鳥蛋、鴕(駝)鳥蛋、龜蛋、鼈蛋、鰐(鱷)魚蛋等等。現代的「文明」人,因為有高膽固醇及高血壓症狀,而提倡棄蛋黃而只吃蛋白,以及吃不加鹽的食物,豈不知道蛋黃雖然有膽固醇,但蛋黃如果與蛋白一起吃,則起中和作用。況且聖經也說:「物淡而無鹽豈可吃麼?蛋青有什麼滋味呢?」(伯6:6,和合本);約伯看這些為「使我惡心的食物」,並且說「我必不肯嚐」(伯6:7,新譯本)。
上帝所創造的世界,各地的天候及自然環境不同,所以各地所出產的食物,也因之而異。一般說來,亞洲(尤其是亞熱帶濕熱的季風地區)最適合種稻米,居民就以稻米為主食。歐洲(尤其是中緯度,夏乾熱、冬濕溫的地中海地區),雖然也可以種稻米,但更適合種麥類,因此居民就以大、小麥為主糧。至於較冷的山區及冷濕帶地區,例如中、北歐洲及南美洲印第安人所住的安底斯(Andes)山區,主要糧食就是馬鈴薯(中國北方稱為土豆)為主。冬冷夏熱,七、八月有驟雨的地區,則以玉米(玉蜀黍)為主。參錯於各地區之間的是各種適應於該地區的雜糧,如小米、高梁、番薯(地瓜)等,還有各種不同的豆類。但以理及他的同伴要求委辦給他們試吃十天的הַזֵּרֹעִים (zero’im, 但1:12)和זֵרְעֹנִים (zr’nim但1:16),據研究就是pulses或legume,即豆莢類的食物(但中文多譯為「素菜」或「蔬菜」)。雅各用所熬的湯וּנְזִיד naziyd (pottage)買下長子的名份,中文聖經(創25:29-34)解釋為「[紅]豆湯」וּנְזִיד עֲדָשִׁים (naziyd ’adashim [lentils pottage]),當然也是屬於豆類的。
詩104:15;耶31:12;耶40:10;珥2:17-19;小麥與粗麥(詩147:14;士15:5)。大麥吐穗較早,小麥與粗麥成長較遲(參出9:31-32)。
在聖地地區,尤其是中央高地的天然植被(natural vegetation cover),原以林木(forest)、灌叢(scrub woodland)及草類(grasses)為主。由於人口在這地區逐漸增加,地也因人口壓力而逐漸改變其植被:在林木地區改種橄欖,在灌叢地區蓋以爬地的葡萄,在草原地帶覆以小麥、大麥。這三類就是所謂的「三替代」作物,提供了「酒以暢人心,油以潤人面,糧以壯人軀」(詩104:15,軀原文作「心」,本節由作者按原意直譯)。有關這三種作物,耶利米預言說:「因耶和華救贖了雅各」,以色列要「流歸耶和華施恩之地,就是五穀、新酒和油」之地(耶31:11, 12)。
先知約珥預言說:「當列國的人說:他們的上帝在哪裡的時候,耶和華就為自己的地發熱心,憐恤祂的百姓,並且應允祂的百姓說:『我必賜給你們五穀、新酒和油,使你們飽足…』」(珥2:18-19)。雖然油亦可當作食物來用,其作為食物的重要性,畢竟比不上五穀和新酒。撒迦利亞受黙示稱頌耶和華的「恩慈何等大,祂的榮美何其盛」的時候,他也禁不住地喊著說:「穀物使壯丁精力旺盛,新酒使處女容光煥發」(亞9:17)。這裡的穀物,中文一般均譯為「五穀」,但英文只有grain,希伯來文是דָּגָן (dagan)。
聖經中的穀類,除了大麥、小麥還有「粗麥」(Spelt, 希伯來文為kussenet,見出9:32)及「站著的禾稼」(standing grain,見士15:5)。上帝降冰雹之災打擊埃及人的時候,大麥因為已經吐穗,所以就被冰雹所摧毀;小麥及粗麥,因為生長較慢,還沒有長成,所以未被雹災所毀壞。至於站著的禾稼,希伯來文是gamah,也出現於出22:6,申16:9及23:25。但是申16:9,中文僅譯作「禾稼」;整句是:「從開鎌收割禾稼的時候算起」,就是從亞筆月的十六日(即逾越節的次日)開始計算,共有七個七日,就是七七節,第二天便是「五旬節」。
在現世代,有些人提倡素食,認為素食(只吃蔬果之類)比肉食健康,可以長壽。這也許有其道理,在挪亞洪水以前,人類只吃上帝所賜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創1:29)。那時從亞當到挪亞的十代中,人的平均年齡是857.5歲(按創5:3-32資料計算)。其中,年歲最短少的是以諾:因他「與上帝同行三百年,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5:24)。如果以去掉以諾的年齡來計算的話,人的平均年齡是912.2歲。
在洪水以後,上帝告訴挪亞及其後代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創9:3)。這是肉食時代的開始。從挪亞的兒子閃開始,他的年齡僅有前十代平均年齡的三分之二(600歲)。閃以後的三代:亞法撒、沙拉及希伯(創11:12-17),平均年齡是445歲,約當閃的四分之三。希伯以後的三代:法勒、拉吳到西鹿(創11:18-23)之平均年齡是229歲。西鹿以後,從拿鶴到約瑟(不包括以實馬利)共六代(創11:24-26;25:7;35:28;47:28;50:22, 26)的平均年齡為160.8歲。如果按從閃到約瑟的十三代來計算,平均年齡亦不過278.3歲,與洪水以前的857.5歲相比,僅為後者的32.5%。
【註】從美國簡潔公司退休的藥劑師何天擇博士認為,洪水後人類的壽命銳減,是由於「基因的退化」。至於退化的原因,他說可能是由於創世記7:21所說「大淵的泉源都裂開」這過程中的「化學品及放射性物污染」所致。見何天擇,“馬約瑟教授反對進化論”《中信》,第四十九卷第七期 (2010年7月),p. 15。
大衛、所羅門的年齡,比「先祖」時代更少得多了,當然除了食物以外,還有其他的因素。摩西雖然活到120歲,但他啟迪我們說:「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可到八十歲」(詩90:10)。總而言之,人的年齡,在肉食以後,加上其他的原因,就逐漸減低。
A. 素食:洪水以前(創1:29)
B. 肉食:洪水以後(創9:3)
1. 什麼情況吃?
• 待客(創18:1-3)
• 慶祝(例:路15:22-24)
• 祭肉(撒上2:12-14;9:22-24)
2. 什麼地方吃?
• 在自己居住的城裡(申12:15)
• 但祭物不可在城裡吃(申12:17)
• 許願的或頭生的,要在耶和華面前或祂所揀選的地方吃(申12:17-18)
3. 條件
• 除血:為什麼?創9:4;利17:10-11;申12:23-25
• 不可吃的肉:贖罪牲的肉(利6:30;7:19)
C. 潔淨與不潔淨:
• 摩西立約的條文:利20:25(參利11:1-24;申14:3-20)
• 希伯來人特有的文化表徵:這種潔與不潔的食物文化成為希伯來人強而有力的認同、團結、保守因素之一。
D. 凡物都是潔淨的:
• 摩西立約條文以前:創9:3
• 新約:太15:11-20;可7:19;徒10:10-16
A.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出23:19;34:26)
B. 死畜:利17:15;22:8;申14:21;出22:31
C. 不可同日宰母和子(利22:26-29)
D. 脂油:創4:4;利3:10-11, 16-17;7:28-30;撒上2:16;代下7:7
E. 腿窩筋:創32:24-26, 30-32
F. 不潔的動物等:利11:5-8, 11, 13
G. 不可吃血:創9:4 如何處理血?(參申12:16)徒15:20, 28-29;申12:16, 23
[資料來源:呂榮輝編著 《聖經地理導論》,2011講義,pp.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