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詳解
以法蓮-3 (Ephraim-3) [詳解編號 : 0142-3]
加倍結果子的 Doubly fruitful
●最初所分給以法蓮支派土地的疆界,記載在書 16:1~3,及:6~8 之內,但是在隨後一次分地時,卻把南部的一些城邑分給了便雅憫和但兩個支派,所以他們實際所得到的,應該是以後一次為準,而且它與其他支派的邊界亦不夠清楚,僅可概略的訂出,南方自耶利哥以北,到示羅,上伯和崙之南與便雅憫為界,下伯和崙和基色之南,伊胡得和迦特臨門之東與但支派為界,北方以加拿河,他普亞城,示劍之南與瑪拿西為界,東方則以法瑞阿河和約但河為界。在列王時代,因北國以色列之君王多出自以法蓮支派,故常以以法蓮代表以色列國。
申34:1-3 摩西在尼波山,毘斯迦山頂,耶和華把基列全地直到但,拿弗他利全地,以法蓮,瑪拿西的地,猶大全地直到西海,南地,和棕樹城耶利哥的平原,直到瑣珥,都指給他看。
書16:1 約瑟的兩個支派所得之地的疆界。
書16:5 以法蓮支派所得之地的疆界。
撒下2:9 掃羅的元帥押尼珥,將掃羅的兒子帶到瑪哈念,立他作以色列王,治理基列,亞書利,耶斯列,以法蓮,便雅憫,和以色列眾人。
賽7:8 以賽亞預言,六十五年之內,以法蓮必然破壞,不再成為國民,以法蓮的首城是撒瑪利亞。9:9以法蓮將受到大馬色王利汛的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