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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徒圖三>說明第五項

[讀者]Abraham弟兄,台灣,2023-7-21

[留言內容] 在你們的網站 <徒圖三> 路線行縱第五項的說明,

保羅在大數應該是10年(非11年),經文根據如下:
2:1歸正後14年,第二次上耶路撒冷。
1:18歸正後三年,第一次上耶路撒冷。
11:26在安提阿待了一年
因此,14-3-1=10
請確認一下,是否需要修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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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raham弟兄,平安:

謝謝來信告知有關保羅生平中一段時期的計算,如此用心推敲聖經經文的精確度,願主賜福給你。

來信的問題是有關本網站轉載梁天樞弟兄所著《簡明聖經地理圖解》中<徒圖三>之五的說明: 1:21 掃羅到敘利亞和基利家傳道,並建立教會,約有十一年

而你的來信認為是十年。

經詳細查閱相關經文後,推想本書作者計算的方式是根據:加1:18(保羅信主後第3年,第一次上耶路撒冷)1:21(保羅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2:1(保羅信主後第14年,第二次上耶路撒冷)。可見作者所指的是保羅兩次前往耶路撒冷耶間有十一年(14-3=11),在這期間,保羅到了敘利亞和基利家(1:21)。而徒11:26說保羅被巴拿巴邀請從大數往安提阿住了一年,安提阿是在敘利亞境內,故十一年應包括了安提阿的一年。

至於你的算法14-3-1=10, 即把在安提阿的一年扣除,應該是指保羅從耶路撒冷回大數,後來又從大數應巴拿巴之邀請,來到安提阿住一年,前後進出大數期間為十年,如來信所說的。

由此看來,作者的意思與你的看法沒有衝突,因此,我們不便有所更改。

感謝你對本網站的支持,讓我們能多方思考本網站資訊的內容。歡迎來信討論。

以馬內利

鄧弟兄敬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