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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estine 巴勒斯坦
經文 :
釋義 :
巴勒斯坦 (Palestine)
一般以「巴勒斯坦」作為一個地理區域的名稱,是指從地中海東岸到約但河之間的區域,在聖經中,沒有用過這地名。
大約在主前12世紀開始時,有一群“海上之民”(the Sea People)入侵埃及,那時埃及人稱他們為Peleste。埃及王RamsesⅢ在位的八年(1177BC),曾與這些Peleste人打仗並把他們趕走,但他們離開埃及後,卻在地中海東岸南段的 “海岸平原” 定居下來。他們住在靠海邊的迦薩(Gaza),亞實基倫(Ashkelon)及亞實突(Ashdod),以及離海岸遠一點的迦特(Gath)及以革倫(Ekron)定居下來。
埃及人稱為Peleste的人,希伯來人稱他們為Pelishtim,譯為英文就是Philistines(非利士人)。他們所定居的地方,就稱為非利士或非利士人之地(the Land of the Philistines,見創21:32,或Philistia or Palestina,見出15:14)。這個非利士地的名稱,常與迦南地交互使用,就如西番雅書2:5所說:“迦南,非利士人之地阿”(O Canaan, Land of Philistines)。
希臘人最初瞭解非利士人之地,是指地中海東岸南部的地區,後來漸漸地變成包括約但河西全部地區,並且正式譯Philistine為Παλιστιν。於是非利士地就變成巴勒斯坦。雖然巴勒斯坦這個名,從來未曾出現於聖經中,但在希臘以及之後的羅馬,甚至到更後的阿拉伯、突厥以及英國的託管政府,都沿用希臘人的翻譯:巴勒斯坦(中文有譯為巴力斯汀或非力斯汀的)。但是前面所提到的各國,對巴勒斯坦的範圍各有不同的定義。
來源 :
呂榮輝/張百路 編著,《2015年聖地旅習手冊—以色列》,頁4-5。
刊登日期 : 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