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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rael and Palestine  以色列地、巴勒斯坦
經文 :
結7:2, 11:17; 代下13:2
釋義 :

A. 以色列地 (Israel)

一般猶太人用「以色列地」這個名稱(7:2),來表明這塊土地就是上帝所賜給他們的應許之地。大致上,這地包括了拉凡地區的南部(Southern Lavent) ,又稱為「應許之地」、「迦南地」、「巴勒斯坦」或「聖地」。通常猶太人不使用「巴勒斯坦」這個名稱。

B. 巴勒斯坦 (Palestine)

一般以「巴勒斯坦」作為一個地理區域的名稱,是指從地中海東岸到約但河之間的區域。這地又稱為「以色列地」或「聖地」。「巴勒斯坦」這個名稱始於羅馬時期,因「非利士」(Philistine)這個名稱,譯成希臘文 Παλαιστίνη而成。英文譯希臘文為Palestine,中文譯英文為「巴勒斯坦」或「巴力斯坦」或「巴勒斯汀」。如果照讀音來譯,應譯為「拍列斯坦」,較近原音。巴勒斯坦這地,當年原是「非利士人之地」。現代巴勒斯坦人認為,人們所稱的「以色列」、以及所謂「佔領區」的這些地區,其實就是「巴勒斯坦」人的地區,故他們通常不使用「以色列」這個名稱。

C. 佔領區(Occupied Territories) 或西岸地區 (The West Bank)

以色列在主曆135年被趕離他們的家園—以色列地以後,住在西南邊的非利士人就來佔住以色列全地,包括撒瑪利亞和猶太地。以色列在1948年重新立國時,周圍的阿拉伯國家來圍攻。聯合國調解停戰時,撒瑪利亞和猶太地為約旦王國所有,稱為「西岸地區」,住的是不會說非利士話,只能說阿拉伯語的非利士(巴勒斯坦) 人。1967年戰爭的結果,以色列國收復以前的撒瑪利亞和猶太地區,但國際間不承認是收復,因為住民都是講阿拉伯語的非利士人。一般稱之為「佔領地區」。它常常被阿拉伯人用來強調,以色列人雖然佔領哥蘭高地和西岸地區,但他們並不是這些地區的合法擁有者。所謂「佔領區」也曾一度包括迦薩走廊,但這地區最近先由埃及拱讓給以色列,然後以色列再拱手讓給巴勒斯坦人。目前,這地區是落在「真主黨」人手中。

圖為以色列「佔領」地


來源 :
J. Miller著、呂榮輝譯,《聖地地理:以色列和埃及》2011年修訂版,p.52 (2012/11/6再修正)
刊登日期 : 2012/11/08